問題描述:
為了考慮設備等其他因素產生的荷載,有時需對結構施加向上的恒載或活載。以下圖一簡單框架結構為例,對節(jié)點1施加300kN、豎直向上的集中力,采用重力荷載代表值1.0DL+0.5LL定義質量源,發(fā)現ETABS中基于Group和Story統(tǒng)計的總質量不一致。原因是什么?

解答:
程序通過靜力等效或虛功原理得到作用于單元上的綜合節(jié)點荷載,并轉換為質量,當綜合節(jié)點荷載為負值時(荷載方向豎直向上),該節(jié)點質量為“負質量”。關于負質量更詳盡的內容可參考《負質量的來源》。ETABS中,Mass Summary
by Story表格并未考慮負質量(即負質量修改為0),而Mass Summary
by Group是基于所有節(jié)點質量統(tǒng)計得到。
由于ETABS中無法輸出負質量的具體數值,現通過一個完全相同的SAP2000模型進行驗證。可以看見SAP2000輸出的節(jié)點1質量為-10809kg,節(jié)點總質量為376275.3kg,與ETABS中輸出的Group All一致。可得376275.3+10809=387084.3kg,與ETABS中的樓層總質量一致。


實際上,負質量是沒有物理意義的,程序在進行模態(tài)分析、反應譜分析等結構分析時并不會考慮?,F將施加在節(jié)點1豎直向上的300kN集中力修改為600kN,可以看見ETABS的樓層總質量與周期均未發(fā)生變化,如下所示:

修改荷載前的周期結果
修改荷載后的周期結果

修改荷載后的樓層質量